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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权、地下权与地役权的区别

2024-06-21 4人已浏览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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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地上权、地下权与地役权的区别是,地上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是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营造建筑物、工作物及种植林木的权利;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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