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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纳房产税的房产优耐饿

2022-11-07 68人已浏览
  • 李辉律师

    李辉律师合伙人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擅长: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税法、建设工程、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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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房产免纳房产税的情况如下:1、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2、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3、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4、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下列情况的土地可以免征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外,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审核后,报国家税务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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