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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
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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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二)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个人转让普通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二)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3、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4、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5、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6、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7、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2015房产契税政策优惠契税减免江西、湖北、河北、市:南昌、海口、铜陵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90平方米及以下且家庭唯一普通住宅,契税按1%税率征收。江苏、福建天津: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缴纳1%契税;90-144平方米缴纳1.5%契税,144平方米以上缴纳3%契税。契税按首套执行且减半。创业人才购房契税减半;商用物业征收30%契税。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包头:首套房契税全免;二套房以上新建房契税减半。潍坊:购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全免;购90至144平方米住房及300平方米以下用于创业的,契税减半。契税补贴望城区普通住宅或二手房,给予契税购房补贴。天心区新建,给予1%的契税补贴。宿州给予缴纳契税额100%的住房补贴。绥芬河普通住宅全额契税补贴;非普通住宅契税减半鞍山:城区内购房,新房首套90-144平方米,缴纳1.5%契税后补贴0.5%;144平方米以上,缴纳4%契税后补贴2%。新房二套及以上的144平方米及以下缴纳3%契税后补贴2%;144平方米以上,缴纳4%契税后补贴2%。非住宅缴纳3%契税后补贴1%。葫芦岛:90平方米及以下,给予100%契税补贴;90平方米以上,给予50%契税补贴;商铺100平方米以下,给予25%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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