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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明天签租房合同有什么要注意吗?

2024-05-28 3人已浏览
  •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团队负责人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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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租房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租房前应当了解的情况: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住房,要看其产权证,验看出租人的身份证是否与产权证一致。 (2)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即《房屋租赁许可证》。 (3)查看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与状况。 (4)红线界定范围的平面图(双方加盖公章) 二、哪些房屋不能出租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列房屋不能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行为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承租人是否能改变房屋用途承租人需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的,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住宅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其业主应当征得相邻业主、使用人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的同意,并报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批。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使用性质”。承租人使用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信等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但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物业管理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法律依据
以上律师普法内容,供参考了解。由于每个案件或纠纷的发生背景都不一样,解决方式可能不同,为了更好的帮您解决问题,保障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咨询律师详细说明情况,让律师为您提供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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