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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产可以马上买卖吗

2024-04-23 6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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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被赠与的房产确实是具有买卖的资格的,然而在进行此种交易的过程中,是必须承担一定额度的税收责任的。当接受了他人赠与的房屋并打算将其予以出售时,司法部门会根据其实际获得的收益与原始购买者或者捐赠方购入该房屋所付出的高昂成本,再加上整个赠与以及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的抵扣之后的剩余部分,作为受赠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数量,从而进行依法征收。另外,如果受赠者打算出售的受赠房屋的成交价同比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值或者没有任何靠谱的理由来解释的话,那么税务部门有权依据该房产的市场估值或通过其它合理方式核算确定出的价格为基础,核实判定其真实转让收入。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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