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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装修导致楼上漏水谁的责任

2024-05-02 28人已浏览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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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析
关于因楼下业者的装修施工而引发的楼上房间漏水现象,其责任归属确实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装修操作是否规范,是否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损害,以及漏水现象的确切起因等等。如果从现场调查结果来看,造成漏水现象的源头在于楼上用户的不当装饰作业,譬如错误布置水管之类的疏忽,从而导致楼下住户遭受了漏水之苦,那么楼上用户理所当然地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这其中包括迅速查明漏水的具体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同时还需对给楼下住户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人在使用邻近的不动产时,应当尽可能地避免对邻近的其他权利人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 若漏水现象源于房屋自身的质量问题,例如防水处理存在瑕疵或者房屋结构存在缺陷,并且此类状况发生在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期限之内,那么责任往往会落到开发商的肩上。在此种情形之下,受损的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 倘若漏水现象系由公共区域或设施设备的损毁所致,以至于必须实施大规模的修理或者公共改造工程方可修复,那么责任很可能会落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头上。只要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物业管理公司负有对房屋进行修缮的职责,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亦须承担相应的维修工作。 在确定责任主体的过程中,可能需要借助房屋质量检测部门的力量来确定漏水的真正原因及责任人。若责任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受害方则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践操作中,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可寻求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权威鉴定,或者直接启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三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n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n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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