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民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是:签订书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照转让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如下: 1、已经被依法限制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土地,不得转让; 2、已经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 3、其它共有土地使用权人未书面同意时,不得转让; 4、没有依法领取土地使用权证。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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