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市公司兼并收购流程为:首先您投资的公司确定兼并收购战略,清晰兼并收购路线,然后组建队伍,建立工作机制。在与另一家公司洽谈兼并收购之前,您公司会评估自身的能力。确定那家公司后,就会分析那家公司的需求,进行兼并收购事宜的洽谈,洽谈成功后就会与之进行合作签约。至于您的股份价值,到目前为止,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您可以不必考虑在兼并之前卖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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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常用法中,“合并”和“收购”的区别并没有那么大,“合并”听起来比较“平等”,没有“大买下小”的意思。虽然说 merger、 acqisition、 consolidation、combination在意思上有细微的差别,但就像“确定、一定以及肯定”一样,差不多是可以互换的同义词。事实上,英美律师在起草合约时,也会把这几个词并列。而美国法律或判例对这几个词的解释也比较灵活,并没有非常明确的界限。不过“合并”和“收购”在财经媒体的报道中多少还是有一些区别,尽管并不严格: (1)在敌意收购(即管理层不合作)时,不会称双方是“合并”; (2)两家公司强弱分明,一般不会称双方是“合并”;比如Google收购 Yotbe,不会有人说两家公司合并; (3)小公司“蛇吞象”,利用杠杆收购大公司,即 LeveragedByot,一般也不称作“合并”; (4)两家公司规模相近,使用换股手段合为一家时,一般称为“合并”;事实上,被称作“合并”的交易往往都涉及换股; (5)吸收合并的情况一般称作“收购”(继续存续的A收购注销的B);新设合并的情况一般称作“合并”( A、B不再存续,并入新设的C)。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流程如下: 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 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 五、审核专题会。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八、审结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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