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哈尔滨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2022-11-06 13:57:31
推荐答案

山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6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制定了哈尔滨市2010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的准入标准。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 3、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凡具有哈尔滨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10212元)。 (二)企业退休的建国前入伍的老军人; (三)市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工程或危棚房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居民家庭; (四)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规定还明确,以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其他政策性保障住房。 规定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准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单身申请人、三口人(含三口人)以下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三口人以上的家庭申请人,可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展开更多

针对哈尔滨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规定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7828元的住房困难家庭方可获得哈市公租房保障,对家庭拥有企业(个体工商登记信息除外)、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除外)及非住宅房产的,不能获得公租房保障。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哈市户籍居民; 2、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黑龙江省外户籍的哈市居住证持有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4、黑龙江省外户籍的哈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重点地区重点人员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