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均可以向物业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报告:(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的;(二)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足50%,但自第一个业主入住之日起满2年的。设区的市、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30日内,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筹备组由业主直接推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和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日。
针对业主在何种情况下才能提出业主大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在以下情形下,不能主动提出离婚诉讼: 1.在女方怀孕期间; 2.女方分娩后1年内; 3.女方妊娠后6个月内。 但是,如在上述期间,男方提出离婚,法院认为却有确必要受理的,可不受上述条款限制。
物业管理区域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