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太平洋“朝阳支公司”原代理人告诉记者:“进公司后,我们还要买一份自保件,每份保费不低于50元。公司告诉我们说这个是规矩,必须要买!过两个月,支公司搬家,公司要求我们再买一份自保件,参加所谓的搬家荣誉宴,首期保费不得低于3000元。到这个时候,公司当初承诺的工资一分未得,我们已经付出了3700元左右”。在世纪保网与太平洋“朝阳支公司”总经理核实有无强迫购买自保件的情况时,该负责人的手机迅速变成了“关机”状态。 腾讯广州网友“卖大米的小哥”,如此点评太平洋辞职门事件:“保险公司不少(是)骗子,想当初学校刚刚出来,去保险公司应聘,发现(保险公司)就是让我自己(给自己)买保险,自己买完让(自己)父母买,父母买完让兄弟姐妹买,兄弟姐妹买完让(自己)亲戚买,亲戚买完再让身边朋友买”。而很多人一旦做完自己亲人、朋友、同学的保单后,也就彻底离开了保险业。 长期关注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世纪保网认为,没有经过长期专业系统训练的现有保险代理人,很难真正理解保险产品的本质,更难谈进行成功的推销。一平安老代理人认为:“现在的新人,要想从‘陌拜’取得成功,几乎不可能。”而腾讯网友反应的情况,更说明,现行体制下的保险代理人,对保险公司的最大价值就是贡献自保件。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讲,自己家人、朋友、亲戚的保单,都属于自保件的范围。而“自保件”在保险公司有一个专业的名字:“缘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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