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也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出具。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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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证明属于与劳动争议案件相关的证据,劳动仲裁当然需要。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已经出具离职证明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未出具的,由用人单位举证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收集;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决定收集。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形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需提交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书(2份);证据清单和相应证据材料(2份),证据材料主要有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1份)。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拒不出具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该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如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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