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的第二十八条用工单位在本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本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对此,企业有四种应对方法,即保留、转正、转外包、辞退。国企、央企编制有限,派遣员工一旦转正,将大大增加管理成本,削弱用人单位的竞争力。而外企、民企因为要保持用工的灵活性和弹性,也不会选择让派遣员工转正。所以,转外包对一些企业来说,也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最终大量派遣员工会转为外包公司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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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主要方式有五种,即完全派遣、转移派遣、减员派遣、试用派遣、短期派遣,而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将被裁减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其他公司,而具体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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