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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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完用人单位不给员工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签订后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未给予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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