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班费是这样算的 劳动者月如果按正常劳动时间工资收入为2030元,所以小时工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收入2030元÷(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11.67元。 所以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为每小时工资报酬为11.67元X150%=17.50元; 所以劳动者休息日如果被安排工作不能补休的工资报酬为11.67元X200%=23.30元; 所以劳动者法定假日如果被安排工作工资报酬为11.67元X300%=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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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在哪里加班费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春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在春节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21.75天,再除以每天工作时间的8小时,乘加班小时数,最后在乘3倍。 加班,系指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时间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200%支付,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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