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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2023-06-04 14: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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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04 回复

专业分析:

临时工的工伤赔偿: 1、虽然劳动者系临时工,并与公司签订了《临时工协议书》,但依据劳动法规定,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劳动者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2、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在因公出差途中发生人身伤害符合工伤的情形,应当享有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的权利。 3、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也没有及时为其申报工伤,故本来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就应当由用人单位自身负担。临时工赔偿标准:临时工,作为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用工形式,是相对于正式工(固定工)而言的,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规定》中,明确“临时工”系指用于临时性、季节性生产岗位,签订、在用人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的人员。临时工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上、享有的劳动保障权益上、政府部门对其实行的管理方式上,都不同于固定工、合同工。始实施后,全面建立通过订立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度,“临时工”作为一种用工形式已经不存在。劳动部办公厅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中明确指出:“《劳动法》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 2001年10月,国务院在清理行政法规时,即宣布《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失效,理由是“调整对象已消失”。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和常年性工作岗位上的用工,都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各种保险。在临时性工作岗位的用工,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订立短期劳动合同。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也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相关的福利待遇,但在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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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临时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下列赔偿: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而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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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因工受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赔偿,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实质上已消失,临时工应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待遇,与正式员工同工同酬。 临时工确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以及对于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的赔偿。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每月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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