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由于在土地使用权出租中,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代价取得对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定期限使用的权利,期限通常较短,投资相对较少,方便灵活,出租人则通过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收回投资,因而土地使用权出租十分普遍,具体形式也有多种多样。如商业柜台出租、各种铺面出租和住房出租等,都包含着土地使用权的出租。
针对土地使用权出租的特点以及做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是: 1、主体是国家,标的物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具有特定性; 2、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基础; 3、土地使用权出让具有有偿性和有期限性; 4、土地使用者行使权利具有有限性。
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然后由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最后由出租人分别向地政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共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登记。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