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房产、地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该条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明确了信托财产的种类: 一是资金。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汇。 二是动产。主要包括车辆及其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贵金属等。如:汽车、轮船、飞机、火车车厢、无线通讯设备、医疗设备、废物处理设备、计算机、家具、办公用品等。 三是不动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5条规定:"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他定着物,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主要为土地、房屋、公路、森林、桥梁、隧道、草原、湖泊等。 四是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作为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和财产权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金钱债权、担保权、经营权、渔业权、矿业权等。
针对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对的信托财产有哪些种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信托法中公益信托的分类: (1)维持本金的公益信托、动用本金的公益信托。 (2)一般目的的公益信托、特定目的的公益信托。 (3)单一公益信托、集合公益信托。 (4)管理型公益信托、资助型公益信托。
信托财产是指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 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或者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的权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