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衡水市湘西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 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 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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