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湘西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 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 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城乡居民每年缴纳大病医保,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凡是在报销范围内的大病,都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补偿。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