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增加15~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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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30(天)×假期天数。生育津贴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生育津贴的基数与单位缴费的基数有关,一般按照社平工资的60%来计算。社平工资每个城市不同,因此无法给出准确数值。生育津贴A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S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D计发;公式:A=S/30乘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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