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的拍卖,除要遵循资产拍卖的一般程序外,还应履行如下程序:由企业提出拍卖资产申请,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企业整体资产拍卖,需要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由卖方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或成立专门小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和资产评估;属企业整体资产拍卖的,成交后,购买方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换发执照,其所有制性质随购买方的所有制性质而定。
针对国有资产拍卖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国有资产拍卖的程序: 1、凡需拍卖国有资产的单位,首先,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拍卖申请,经批准或确定后,到拍卖市场进行登记。 2、整体拍卖国有资产,应由资产拍卖单位,对各项资产负债进行全面清理,编制清册,及本年度开始到拍卖时的会计报表,分别报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3、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企业资产负债清册和会计报表后,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拍卖资产的所有者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资产评估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中心等中介机构,对被拍卖的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和评估。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组织机构,对资产的评估价值进行确认,提出拍卖底价。 6、进入拍卖市场,由拍卖市场和组织者,对拍卖资产在公开场合进行拍卖。拍卖收入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收取和管理。
根据现行政策,国有资产不能自行拍卖。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为:产权人向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资产处置。待处置资产经上级国资委批准后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实际的评估结果,在产权交易所,或者也可以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一般在挂牌交易十五天之后,由产权交易所或者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具体拍卖机构签订拍卖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