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拍卖的程序需要多长时间先委托评估,评估价格出来后确定拍卖底价,然后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可以在20%内降低拍卖底价;以此类推可以拍卖三次,每次都可以降价,也可以不降价。购买法院拍卖的房屋须知:一、了解所竞买房产的权属状况。二、了解房屋的面积、结构、配套设施、周围环境。三、竞买人可选择两个以上的标的竞拍。四、了解拍卖机构能否提供按揭贷款服务。五、要反复比较判断该房产的价值,以确定适当的心理价位。六、注意选择合法的房地产拍卖机构。七、有必要对拍卖房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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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二、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三、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四、拍卖 1、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2、第二次拍卖 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 3、第三次拍卖 (1)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2)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 (3)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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