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房子的流程如下: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法院拍卖房产过户税费问题:请留意房产证上房产是个人名物业还是公司名物业。A、是个人物业,税费如下:卖方税:1、个人所得税:(评估价-原价)*20%或评估价*3%。2、营业税:(评估价-原价)*5.5%或评估价*5.5%。3、土地增值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或评估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买方税:1、契税:评估价*3%。双方税:各一仟左右。B、是公司名物业。卖方税:1、营业税:(评估价-原价)*5.5%。2、土地增值税:(评估价-原价)*30%至60%。(注:此点税率为四级累进,按差价越大税率越高,税率分别是30%、40%、50%、60%)买方税:1、契税:评估价*3%。双方税:各一仟左右。以上算法均需提供原价的购房发票,或在房管局调档调出原购房发票复印件。你的拍卖得到的,上面评估价均改为拍卖成交价。另外,法院裁定书给你的房子是原业主名下的,就只一次过户。如果还没到他名下,即他也是通过法院裁决给他的,还是上一手业主名下,那就还涉及到二次过户或N次过户。无论几次过户,所有过户费用都由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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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卖流程:第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第二,拍卖的评估与评估;第三,确定拍卖行的底价;第四,确定拍卖日期;第五,发布拍卖公告;第六,审查投标人资格;第七,支付押金;第八,组织实施拍卖;第九,转让拍卖品所有权。
一、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二、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四、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五、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 六、审查竞买人资格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七、竞买人缴付保证金在拍卖程序中,缴付保证金是成为竞买人的必要条件之一。竞买人竞价成功,其保证金可转为价金,竞买未成功,保证金如数退还。 八、组织拍卖会实施拍卖会由主持拍卖的拍卖师、负责记录的记录员、监督拍卖实施的监拍员及协助实施拍卖的其他人员共同实施。 九、拍卖品的权属移交房产一旦成交,拍定人当即付款,即完成了拍卖房产的权属转移。买受人从拍卖行或执行法院领取房产权利转移证明后,就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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