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一、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的合同要素发生变更的,包括: 1、抵押当事人、债务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号码等权利人基本状况变更; 2、变更抵押物(含部分变更); 3、抵押物坐落的街道、门牌号变更; 4、被担保债权种类、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债权合同要素变更; 5、担保主债权的债务人转让债务导致债务人改变的; 6、担保范围变更。 (二)同一房地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时,抵押权顺位变更的; (三)在建工程竣工并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建工程抵押变更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的; (四)最高额抵押合同的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变更的; (五)将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存在的债权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内的。二、申请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抵押权证书或者抵押登记证明(原件); 4、抵押人、抵押权人变更抵押权的书面协议(原件)。 因前条第(一)款1、2项申请变更登记的,可不提交第4项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还应当提交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原件); 同一房地产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因被担保债权数额增加、担保范围变更、抵押权顺位变更、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确定的期间变更、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后将之前债权转入最高额担保债权范围的,还应当提交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证明(原件)。三、税费标准 抵押权人 房屋登记费印花税 80元/套(住房) 或550元/证(非住房)5元/证
针对就父母房屋财产把自己一部分继承权赠与给妹妹,事后没有变更所有人的手续,我女儿有继承权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母亲的妹妹有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母亲的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父亲的妹妹有继承权,但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优先继承,父亲的妹妹拿不到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父亲有遗嘱,按遗嘱办理继承,没有遗嘱的,父亲死亡后,继承权即开始发生法律效力,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死亡者的父母来继承遗产。继承时,可以均分,也可以协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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