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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认定劳动关系吗?

2022-07-26 14: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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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26 回复

专业分析:

据悉,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的劳动关系,使维权陷于被动,也无法得到新劳动合同中关于双倍工资的索赔。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成了劳动者所面临的最大困难。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5、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6、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8、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9、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10、录音在和用人单位交涉离职过程中,进行一下录音,以证明辞退事实的发生及单位的拒不出具辞退证明的事实。我们办理的许多案子,就利用这种证据达到了胜诉的目的。为了达到索赔成功,只证明了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还远远不够,还要证明劳动者的工资,工作年限等等,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细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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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虽然有着密切的联系,都是由当事人一方提供劳动力给对方使用,由对方支付劳动报酬。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1)双方当事人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加入用人单位,成为其中一员; 并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双方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成员而与用人单位有组织上的从属关系。 劳务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还可以是自然人;劳务提供者无须加入另一方,双方不存在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不存在组织上的从属关系。 (2)劳动过程中的关注点与要求不同。劳务提供方应当向劳务接受方提供的是劳务行为的物化或非物化成果,在此接受方关注的是劳动成果; 而劳动关系虽然也涉及具体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对劳动成果也有一定的要求,但劳动关系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单纯是劳动成果的给付。 (3)劳动风险责任承担的主体不同。作为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的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而劳务提供者在劳动过程中自担风险。 (4)劳动报酬支付方式不同。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其支付方式特定化为一种持续的、定期的支付。基于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是劳务费,其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劳务价格支付,商品价格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未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就应该根据工资条、职工的工资发放花名册、考勤表等材料来认定劳动关系。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均具有合同主体资格、且劳动者接受单位的安排管理从事有薪劳动、其劳动者构成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之一的,认定双方存在着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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