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_______《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风险影响: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支付赔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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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1、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没有按时支付全额劳动报酬的时候,劳动者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2、会由劳动部门下令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如果过了期限不支付的话,则会下令用人单位按照应该支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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