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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2022-11-03 17: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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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3 回复

专业分析:

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有违反单位已向你履行告知义务的,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话,仅以不胜任工作为由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既不提前一个月通知,也不额外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单位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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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还应该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无法胜任工资为由与劳动者解除,需要先给劳动者调整岗位或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培训后仍然无法胜任工作的,才可以提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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