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中国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定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中国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已经通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从此,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带薪休假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上的一个热点问题。虽然仅仅是草案征求意见稿,但多数被采访者除了盼望带薪年休假尽快出台外,最关心的就是休假期间带薪休假的待遇了。一位网友说,自己工作的岗位基本工资很低,1个月的收入全靠奖金、销售收入来维持,如果按基本工资计算休假期间的薪金,他只有放弃年休假。按照征求意见稿条款的规定,带薪年休假的“薪”应该解释为与上班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就是说,员工上班拿多少钱,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带薪年休假时也就应该享受那些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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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其他。
国家法定节假日分为全民和部门公民放假。全民放假的节假日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部门公民放假的节假日有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建军节。还有少数民族的节假日,按照其民族的习惯统一安排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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