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您建立劳动关系,应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拖欠社保的话,您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11个月的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单位拒绝的话,您可以收集工作证明、工资单据等证据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社保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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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含。 2.年平均工资,是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应发给职工的工资总额的人平均数值,除以12后就是月人均工资。单位缴纳的社保只是按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3.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一般是“三险一金”含“大病救助”费用,生育和工伤保险不用职工个人缴费)和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单位代扣代缴,费用从你应发工资中扣除。
缴费基数是本人工资。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因此一般是根据应发工资做基数的。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对应的应该有实发工资,就是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实发工资:就是根据每个人的岗位工资,结合其考勤、业绩等等表现,计算出应付工资,然后从应付工资中扣除应扣款县,包括扣减五险一金等,再扣除个税后,计算出应当发放给个人的实际工资金额。这就是实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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