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在医院工作,请病假我们医院规定必须要住院才能请病假,请问我能怎么办?法律上有对孕妇上班休假的律法吗?

2019-12-14 20:45:07
推荐答案

张伟国律师

2019-12-14 回复

专业分析:

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以上就是休病假工资怎么算的回答,希望能够帮到你。

展开更多

针对我在医院工作,请病假我们医院规定必须要住院才能请病假,请问我能怎么办?法律上有对孕妇上班休假的律法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单位同事请假一天去医院检查身体不能算作病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如果员工生病,在医院检查之后需要休息,那么医生是可以开据疾病证明书。疾病证明书是单位请病假的依据。 2、医院是不会直接给员工开请假条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