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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学校在泰安,毕业后户口在泰安,没有迁回原籍,现在在临沂工作,现在身份证丢失,求问怎么挂失

2019-12-13 15: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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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13 回复

专业分析: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原籍,需要先到原籍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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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那么大学毕业之后,只要没有到其他地方落过户,一般都会在两年内默认退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也就是自己拿着学校开具的报到证(也叫派遣证)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丢失身份证之后不能在网上挂失,居民在丢失身份证后,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是先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然后可以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挂失,而不能在网上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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