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1、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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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描述的情况属于被冒名而背负贷款,被冒名者作为贷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根本未做出贷款的意思表示,贷款人因受到欺诈而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贷款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此时您需要及时联系向您催款的公司,询问贷款办理人的相关信息,尽可能的保留证据,找到确切的冒名顶替者,随后才可以利用司法武器来向其提出损害赔偿,当然,贷款的实际还款义务当然也是由顶替者来承担。
借款人死了债务谁来负责,根据实际的情况分析:欠钱的人死了钱需要还,一般是由继承人进行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应当缴纳的税费及债务,缴纳税费及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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