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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
被网络媒体侵权,您要维权首先需要保留证据证明自己是作者,然后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删除作品。如果觉得仅仅删除侵权作品不是自己要达到的目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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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是按过错比例划分责任的。关于侵权责任是可以协商的,协商不成的依法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解决。 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若遭受侵权须以过错责任原则或无过错责任原则从侵权行为、侵权人过错、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方面举证,无法举证的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若遭受重大身体损害的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金的计算需要具体结合相关材料详细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具体事实是否明显,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构成应知:(一)基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的性质、方式及其引发侵权的可能性大小,应当具备的管理信息的能力;(二)传播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类型、知名度及侵权信息的明显程度;(三)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主动对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进行了选择、编辑、修改、推荐等;(四)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积极采取了预防侵权的合理措施;(五)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设置便捷程序接收侵权通知并及时对侵权通知作出合理的反应;(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七)其他相关因素。这是最高院的规定,反过来理解就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原因”了。比如:“(六)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反过来理解是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没有针对同一网络用户的重复侵权行为采取了相应的合理措施,则就构成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了。结合您的问题,我也又从新学习了一遍,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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