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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班期间和别人打架被开除,那么我过年在这留守加班的有薪假怎么算,可以给我算工资吗?

2019-02-02 16: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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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恒冲律师

2019-02-02 回复

专业分析:

向单位讨薪,工人如果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突发疾病死亡,不能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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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上班单位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规定,单位克扣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被厂开除工资是当天就结清的,按照相关的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通常情况下结工资的话,事前会进行一定的结算,比如说通过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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