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交通费只限于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而不会对你回家进行休养所产生的路费进行报销。 具体参考《工伤保险条例》如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针对请问我在工作期间工伤了,但是厂方没有买保险还以他人名字接受治疗,厂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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