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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要求赔偿

2022-11-05 16: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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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5 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中一种情形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双方争议主要在于第一能否胜任工作,需要用人单位举证证明不能胜任工作的原因,第二如果劳动者被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你认为自己可以胜任原来工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权益,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建议委托律师代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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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公司如果要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首先公司要有相关的考核,其次要对你进行专项培训或者进行调岗,如果还不行的话,才能辞退你,不需要给补偿。不满足前面两项,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那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金。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按照以下标准界定: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工作量为考核标准,进行初步的考核;重点参考劳动者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要求,判定是否胜任;依靠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的方式方法要明确,考核结果要客观、公正,还要将结果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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