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一回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补偿金,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也就是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竞业限制的一种补偿。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计发的,二者不是一回事。
针对竞业限制补偿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不是一回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失业金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不是同一种。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按劳动者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失业金是指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离职后由社保局支付的失业金待遇。 补偿金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失业金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缴纳失业保险后,被动失业,在社保局领取的,按失业保险缴纳年限计算失业金领取期限。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首先以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为先,只要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双方可协商确定补偿金的金额。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没约定的,可按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