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结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增加对方姓名的,应当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即另一方享有不动产物权。离婚时该不动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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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生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就该房产作出了处理,那么其再婚的妻子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如果不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时,再婚的妻子是有合法的继承权的。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你父亲没有留下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不让继母继承,如果继母和你父亲有结婚证,继母就有继承这房子的权利。即,如果你继母与你父亲没有结婚证,或者虽然有结婚证但你父亲留下遗嘱指定由其他人继承了,你继母就不能再继承。你父亲的婚前房产,在他去世后全部成为遗产;如果是他和你继母婚后的房产,只有一半是他的遗产,另一半是你继母的,你父亲的婚前房产、婚后房产区别仅在于此,房子是婚前的还是婚后的,与继母是否有继承权无关。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一人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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