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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时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方名字且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的,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给予另外一方经济补偿。处理好后拿着离婚证去房产部门办理过户。但是因贷款中的房产无法变更产权及贷款人,目前一般程序为:夫妻带着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协议书公证(也可以离婚后带离婚证办理),约定房产以及贷款所有,离婚后男方不能再主张相关权利,一方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在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手续。
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归属问题: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得到房产证,婚后双方共还贷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项,并且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即已经取得不动产物权,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不影响房屋权属,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一方的个人债务,通常判令房屋产权人按照实际共同支付贷款的数额对应补偿对方。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还贷并取得房产证婚前一方支付了部分款项,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完了剩余贷款,房屋产权所有证也是在婚后取得的,那么房屋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对房产进行分割时,通常将购买房屋付出的多少作为衡量标准。 3、婚前一方结清全款或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婚前一方已经交清全部房款或者婚后以个人财产支付房款,但是婚后才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因为房屋购买的全部款项都由一方支付,即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交易的稳定性以及市场的积极性,该房屋为一方所有即属于一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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