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终止合同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属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纠察大队投诉,也可走司法程序维权。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怀孕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续签,但是必须将劳动合同延续至劳动者哺乳期结束。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不能立刻终止劳动合同,即使不续签的也要将合同期限延续至劳动者哺乳期结束。 而且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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