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你属于以上哪种情况,你自己对应一下吧。
针对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有下列后果: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双倍工资。2.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3.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4.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5.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