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针对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还有效期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如果依法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第三人是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则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就是第三方;如果第三方是被授权的,则授权的单位就是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如果第三方是用工单位,则派遣劳动者的单位就是其用人单位。
可以不签。连续签订2次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决定不续签的,需要按照其相应的赔偿标准进行经济赔偿,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订立固定期限合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