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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经协商一致签署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有权签署无固定期限合同时,并未对固定期限合同提出异议,并且也签署履行,这种情形合法。 至于续签,...
这不属于违约行为。因已经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就必须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订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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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应届毕业生,可能公司不会给你一份时间太长的合同,但也有可能给你一份带有试用期的为期适中的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工作期满后,如果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拒绝。基于上述考虑,你的第二份合同应该时间不会太短,可能是三年。年数可由自己决定的可能性很小,公司毕竟有自己用人的安排。
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合同了,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金。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所叙情况,你已经连续两次与单位签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等两种例外情形,而你自己已同意续订的话,依法你的单位应当要和你签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 当然,如果你不同意续签,可以给你经济补偿。具体计算标准是: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就支付你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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