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此规定,在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民事损害赔偿的处理有以下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被害人个人(自然人)由于交通肇事者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其损失进行赔偿;第二,如果被害人是国家或集体的,可由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肇事者对国家、集体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因此,当事人即使承担了刑事责任,可能仍然是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的。
针对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应怎样解决?,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出狱后,如果有条件拒不赔偿的,受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经人民法院查明确无赔偿能力的,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