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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行扣押的财物怎么处理

2022-05-09 15: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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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9 回复

专业分析:

城乡容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相关财物实施扣押的,应当出具书面凭证,并告知违法行为人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被扣押的财物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并且不得收取保管费用。解除扣押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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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机关解除查封、扣押后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应当立即退还财物;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变卖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实施扣押物品的机关不同,依据的法律规定也就不同,规定的是否返还也就不一样。 1,公安机关、检察院扣押物品,是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要返还或随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法院判决,与案件无关的物品要返还; 2,法院扣押物品,是当事人申请后采取的财产保全、执行措施,一般不会返还,折抵赔偿款等; 3,工商局扣押物品是为了进行行政处罚,要没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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