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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2022-03-15 09: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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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15 回复

专业分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你前老板涉嫌滥用权利。且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而以不给保险津贴作为要挟。应该可以要回工资,同其进行友好协商,如果不行,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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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范围由单位和劳动和协商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竞业限制的范围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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