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使用年限,就是法律规定的一次签约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具体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但不能高于法律规定的最高年限。考虑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系列变化的因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仅作了授权性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出让土地的用途不同规定了各类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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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是70年,自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后可以申请继续使用。住宅产权年限是永久的,没有年限的限制。
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最高年限是: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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