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科学管理宅基地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是如何提出来的?

2020-08-12 10:11:13
推荐答案

四川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8-12 回复

专业分析: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管理制度,强调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针对我市当前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大政方针和基本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保障,以规划管理为龙头,以经济制约为手段,以明晰产权为基础,建立政府、部门和集体经济组织共同负责的责任机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实现宅基地有序规范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是开展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引导农民有序建房。要开展以农村土地合理利用为目标的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引导农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住宅建设,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 二是配合征地拆迁,统一建房安置。为了节约土地资源,引导农民改变过去“一户一个宅基地”的传统做法,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安置,集约用地”的村民安置建房新模式,像小桥安置房模式集中兴建农民公寓式住宅,既节约了土地资源,腾出了建设用地,又改善了村容村貌,促进了经济发展。

展开更多

针对科学管理宅基地的基本思路是什么?是如何提出来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是村民进行申请,经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造册,确认使用权。

李国镇律师

广东商合律师事务所

宅基地是指由农村农民集体成员所有,基于法律规定而由农村家庭户占有和使用,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是村集体所有的财产,一般来说,只能以使用权的方式在本村集体内部进行流转,不得擅自买卖或转让,但可以继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