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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儿子一人一套房子, 父母出资首付, 父母出资, 夫妻共同财产归谁

2022-04-26 1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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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6 回复

专业分析:

1、三人共有的房产,其中儿子的份额是父母所赠,一般占10–30%,其余为你夫妻二人共有,应各半分割。请自行判断“妻欲得43%”当否。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无书面约定归属,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各半分割。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如对私车的归属无书面约定,其为夫妻共同财产,置换而来的车辆不变其共同财产属性,离婚时应各半分割之。 4、可先行协议离婚,待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5、“妻在协议书上言称不要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并取消其继承权”是无法律效力的,写入离婚协议也是白写,不必与她较真。 6、诉讼离婚案中不处理三人共有的房产,其需离婚后另案处理。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在离婚案中一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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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赠与,则该房产则属于一方所有;对于父母部分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应视为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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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子女离婚后房产分割具体如下: 一、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情况 1、登记在一方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且写的是男方名字,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其他约定的话,离婚时候女方没有权利要求分割。 2、登记在对方个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女方名字,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情况除外。 3、登记在两人名下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两个人名字,则视为对对方50%产权的赠与行为,在没有其他约定或者公正的情况下,视为二人共同财产,房产分割时双方各占50%。 二、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1、离婚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 买房的时候夫妻一方婚前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两个人共同还款。虽然房子不断升值,但是一直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能先住着,有了房产证后再进行起诉。 2、房产证上有第三个人名字 如果房产证上不仅有夫妻双方名字,还有子女或者父母的名字,这时房产又有不同归属。 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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